时 间:2009415日-17日    地 点: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(新馆) 咨询热线:010-85861238

 

报名表格

 

2009第十届中国国际燃气技术及设备展览会

参展申请及合约

本单位决定参加2009年4月15-17日在北京全国农展馆举办的“2009第十届

国国际燃气技术及设备展览会”,并保证支付各项参展费用,服从大会统一安排。

参展
单位

中 文

英 文

地 址:

电 话:

传 真:

邮 编:

法人代表:

展会负责人:

职 务:

网 址:                 E-MAIL:

主要产品:

贵司期望的专业观众:

租 用:■ 标准展位:      m=    m2     号/展 费       
    ■ 非标准展位:      m=   m2    号/展 费       
    ■ 室外光地:      m=    m2     号/展 费       
    ■ 协办单位:A级□  B级□  C级□ 费 用      
    ■ 会刊版面:     认刊费     ■ 交流讲座:  场/费 用    
    ■ 其 它:                   /费 用       

费用总额

(大写)                    (小写)¥

收款单位

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
帐 号

11001028900053004597

开户行

建设银行北京远洋支行

汇款日期: 此款项将于   年  月  日前汇出

备注:
1、参展单位保证在参展期间遵守大会规定,不展出侵权假冒商品、不转让转租展位、不提前撤展。
2、组织单位收到本合同后,须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并将本合同传真或邮寄给参展单位,同时参展单位须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展位费用50%汇入组织单位指定账户,余款于2009年3月10日前付清,逾期组织单位有权对上述展位予以取消或调整。
3、参展单位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展位即正式确认。如组织单位确需调整展位,应事先向参展单位发出《展位更改通知书》征询意见,征得参展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展位。
4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2009年4月17日止。双方应履行各自权利义务,除不可抗力因素外,任何一方不得违约。
5、本合同壹式两份,双方各执壹份。(双方盖章的传真件同样有效)

 

 

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地址:
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60号远洋国际中心C座1301室,pc:100025参展单位盖章
TEL:0086-1085861238
FAX:0086-1085861238 负责人签字
E-mail:qifa1238@126.com
联系人:王洪国 13910617799 年 月 日

 

本内容由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信息部制作

 

同期举办天然气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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